今天是:  天气:
       当前位置: 三明市人民政府库区移民网 >> 平安建设 >> 平安库区 >> 正文
 
关于开展“基层综治‘1+N’联动在库区”活动的通知
 此文已经被 阅读3707次   发表日期:2010年9月13日

明政移〔2010〕84号

 

各县(市、区)移民开发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综治委〔2010〕38号)文精神,决定在全市库区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模式,持续开展“基层综治‘ 1+N’联动在库区”活动,使“平安库区”创建与当地平安创建相融合,与政法、综治、信访工作相对接,有效借助综治“1+N”平台,不断提升“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实效和水平,确保全市库区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以上、“三不出”覆盖率达75%以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明确在全市库区开展“基层综治‘1+N’联动在库区”活动的指导思想

    在全市库区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模式,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库区社会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创新为动力,紧紧抓住影响库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通过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的运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库区基层的平安和每个移民家庭的小平安,确保三明整个社会的大平安,进一步夯实争创全国“长安杯”的基层基础。

    二、要明确在全市库区开展“基层综治‘1+N’联动在库区”活动的定义

    “1”在库区乡镇(街道)是指综治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库区办要主动融入,作为综治服务中心组成部门;在库区村(居)是指移民综治服务站。“N”在库区乡镇(街道)一般由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和信访、民政、武装、青年团、妇联、计生、林业、土地、库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组成;在库区村(居)一般由调解会、治保会、警务室、民兵营、团支部、妇代会、老人协会等组成。“N”在特殊情况下,可因地制宜地吸收关联单位参加。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坚持在库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库区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综治服务中心、移民综治服务站牵头组织辖区各方力量整体联动、综合协调、立体运作。这一模式以“六联”和“六进家庭”活动为载体,把库区基层综治组织、其他组织与家庭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综合治理、平安共建与和谐家庭的完整体系。

     三、要明确在全市库区开展“基层综治‘1+N’联动在库区”活动的主要任务

    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开展 “六联”和“六进家庭”活动,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库区和谐稳定。

    “六联”工作主要内容:一是工作事务联勤。统一组织安排、调配使用综治服务中心各组成部门(组织)及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考核制度,并纳入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库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二是矛盾纠纷联调。通过组建库区行业调解委员会、库区调解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库区乡镇、村(居)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由库区调解委员会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综合运用多元调解手段进行疏导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库区行业调解委员会直接调处或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调处。三是社会治安联防。要充分利用库区维稳信息员队伍、库区维稳应急工作队、库区网络舆情引导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库区预知预警和信息报送能力水平,加强库区突发性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处置涉及移民网络舆情,切实维护库区社会安定稳定。四是突出问题联治。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库区发展环境”活动部署要求,对由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非移民因素在库区可能被利用,产生连锁反应,引发的稳定问题;已建的街面、水口、竹洲等水电站库区搬迁安置遗留问题;小型水库移民的政策诉求和矛盾纠纷问题;淹地不淹房人口、居住在农村非农移民人口、为安置移民调出土地的原住村民等库区连带影响人口的问题,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五是重点人群联管。密切关注、跟踪掌握所有信访老户、刑释解教人员、互联网“虚拟社会”重点人员的动向。六是“平安库区”联创。围绕“平安三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动员发动库区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推进“平安库区”创建活动,拓展平安创建领域,丰富平安创建内涵,提升平安创建水平。

    “六进家庭”主要内容:一是综治责任进家庭。就是要实行库区村(居)移民综治服务站与每个移民家庭签订综治责任书,并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把综治和平安创建的宣传深入到千家万户,使每个移民家庭和成员都了解深化“平安库区”创建,推进“平安三明”建设,争创全国“长安杯”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做到自觉自愿参与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二是法制教育进家庭。就是要以“五五”普法为抓手,以“法律进家庭”为载体,大力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使每户移民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争当遵纪守法之家、健康文明之家、团结友爱之家、懂法明理之家、勤劳致富之家,保持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三是治安防范进家庭。就是要加强治安防范知识的普及,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措施,增强预防各类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发生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安全防范的基本常识、要领和技巧,认识安全和防范的重要性。强化家庭的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意识,确保社会细胞的安定稳定。四是妇女维权进家庭。就是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通一条妇女维权热线、建立一支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建立一批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立一支巾帼志愿者宣传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弘扬“拒赌防毒,从我做起”的主人翁精神。五是关爱帮扶进家庭。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共谋发展之路,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刑释解教人员和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开展“结对帮扶”、“温暖在库区、倾情为移民”等工作,把党的关爱送进千家万户。六是文明新风进家庭。就是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求,全面实施家庭美化、家庭关爱、家庭新风行动。广泛传播文明知识、道德行为规范和廉政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要注重开展“基层综治‘ 1+N’联动在库区”活动的实效

    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是当前综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减少非正常上访的一项有效制度,是我市创新综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全市库区推行此模式,对于创建“平安库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把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作为当前维稳工作首要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扎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省移民局关于开展 “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库区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针对整治的重点、化解的重点、管控的重点、处置的重点,在9月份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确保排查整治“一个提升”、“两个防止”、“三个减少”(排查化解能力有新提升;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较大影响的大规模进京到省移民非正常上访事件;移民越级集体上访减少,移民重信重访减少,信访和矛盾纠纷积案减少)。

    二要严格落实依法办理信访“路线图”。即按照按照“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的“路线图”,依法有序处理信访事项,促进“案结事了”。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路线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调解实效;要规范库区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按照省移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库区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及相关文书格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库区信访事项受理、答复、复查、复核,切实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着落,切实做到小的矛盾纠纷不出村(居),一般的矛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不出县。

    三要切实抓好稳定风险评估。要制定出台本地区库区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办法,凡涉及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上马、政策出台等重大事项决定前,均要进行库区社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库区矛盾纠纷的产生。

    四要抓紧建立库区行业调解委员会和库区维稳信息员等“三支队伍”。 10月底前,市、县移民管理机构要建立库区行业调解委员会;库区乡镇(街道)、村(居)组建库区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库区信息员、库区维稳应急工作队、库区网络舆情引导员等“三支队伍”。

    五要切实加强提高预警信息报送工作。要提高预知水平。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做到未动预知,确保对群体性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及时预警。要积极拓宽情况信息搜集的渠道,健全预警研判机制,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及时提出预警意见。要有效应急处理。要健全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处置及时、依法、积极、有效。

    六要积极争创“平安先行单位”。各县(市、区)移民开发局要积极参与、对接、融入当地“平安先行单位”的创建工作,争创当地“平安先行单位”,争取进入“平安先行单位”前列,为保障库区社会稳定,服务跨越式发展上做出成绩。

    五、要落实在全市库区开展“基层综治‘1+N’联动在库区”活动的督查考评

    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开展“基层综治‘1+N’联动在库区”活动的检查督导,对推进力度大并取得成功经验的要及时总结推广,对行动滞后和问题较多的库区乡镇(街道)、村(居)要责成整改。要把推进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的绩效纳入“平安库区”创建考评内容,纳入干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每年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履职不力,责任缺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提请有权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问责。

 

 二○一○年九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三明市库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打印此页 】 【 关闭
 
你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网站管理

电话:0598—8221780 传真:0598—8297972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12层 邮编:365000
版权所有:三明市人民政府库区移民开发局 备案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