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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此文已经被 阅读3204次   发表日期:2011年2月17日

 

     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

 

 

                                     意见

 

 

明委办〔2011〕11号      

 


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属驻明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0〕11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平安库区”创建工作,促进库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与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
    我市是全省库区大市,现有移民人口11.23万人,分布在12个县(市、区)87个乡(镇)353个村(居)。面对“十二五”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库区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意见》为我市全面推进“平安库区”创建和库区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全面实现“科学发展的小康库区、稳定平安的和谐库区、公开公平的阳光库区、环境优美的生态库区”目标任务,必将产生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贯彻《意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用《意见》的精神来指导和推进“平安库区”创建和库区的各项工作。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加快推进全市库区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一)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平安库区”创建水平
    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着力保障和改善库区民生,依法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更加注重基层基础,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机制创新,全力推进库区又好又快发展与稳定和谐。
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平安库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成效和水平,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加快库区跨越发展有新突破,移民收入稳步增长,到2015年,75%以上库区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水平;优先改善民生有新突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源头治理有新突破,治本的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基层基础有新突破,维护库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坚实;创新机制有新突破,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和谐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提升创建成效有新突破,“平安库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100%县(市、区)、乡(镇)、村(居)达到“平安先行县(市、区)”和“平安先行乡(镇)”、“平安先行村(居)”,50%以上的县(市、区)、乡(镇)、村(居)进入平安先进行列。
    (二)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动库区跨越发展
    各级政府在安排年度政府性资金时,适当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力度,增加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投入;移民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集中财力,重点解决其他投资渠道难以覆盖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问题,优先安排见效快、效果好的民生项目。发改、财政、教育、民政、劳动保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和投资方向,在“十二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落实年度投资计划时,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加大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重点安排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劳动力就业培训、生产开发项目。国土、建设、电力、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库区项目建设给予供地、供电、税费、信贷等方面扶持优惠。
    (三)注重民生民本,着力促进移民解困增收
    加大移民培训就业工作力度。移民管理部门要围绕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农村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保障、农业、农函大等部门要把库区移民作为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的重点对象,针对移民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移民扩大生产门路和就业增收渠道,力争每个移民户有一个劳动力从事非农就业。
推进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库区移民居住环境整治和危房改造,优先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家园清洁行动、造福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区住房建设,要与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力求把移民安置区建设成为新农村示范点。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地质灾害点的预测与治理工作,确保移民生命财产安全。
    继续深化“温暖在库区”活动。民政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移民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移民的基本生活。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库区移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工作,确保农村移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四)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推进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
    认真落实征地补偿政策。我市新建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淹没征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费用足额纳入项目概算,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搬迁安置移民的宅基地、住房合理补偿和居住问题。严格执行征地移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征地社保资金,确保移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强化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严格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法人参与”的移民安置管理体制,严格把好库区淹没实物调查关、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审查关、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关、移民安置验收关。严格实行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理制度,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移民安置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理,充分发挥监理在移民安置过程中的作用。
    (五)突出公开公正,着力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深化“阳光库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移民政务公开,健全公示、通告等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防止政策、规划和项目等不公开引发信访和矛盾纠纷。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必须广泛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移民安置方式、安置点和后期扶持项目的选择和确定,要组织移民参与,充分尊重绝大多数移民的意愿。把接受移民监督贯穿于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对移民提出异议或举报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反馈,及时纠正损害移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切实加强移民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资金预决算、会计核算、县级报账、用款审批、内部审计等制度,促进移民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加强移民资金检查监督,严防资金截留挪用,及时纠正和查处损害移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注重源头预防,着力构建和谐库区社会
    健全库区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出台政策、实施重大改革和拟建水利水电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之前,事先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对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库区矛盾纠纷的产生。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机制。要加强库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市、县(市、区)移民管理部门、各库区乡(镇)、村要成立库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聘请调解员,全力推进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五抓”的要求,按照信访“路线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依法有序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促进“案结事了”。
深入开展“基层综治‘1+N’联动在库区”活动。通过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运作,广泛深入开展“六联”和“六进家庭”活动,使社会矛盾化解在家庭,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以基层的平安和移民家庭的小平安,确保库区社会大平安。
    健全预知预警机制。市、县(市、区)移民管理部门要建立网络舆情引导员队伍,关注网络相关信息及传播,及时有效应对。要加强库区维稳信息员、维稳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及时收集和报送各种涉稳信息,努力在第一时间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统一指挥、运转高效、职责明确、协调一致、反应灵敏、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要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库区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平安库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深化“平安库区”创建、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考核考评,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要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实现“平安库区”创建与当地政法、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的有机衔接。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库区移民工作机制,形成库区移民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协调配合。库区移民工作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移民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发改、财政、劳动保障、国土、民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教育、文化、电力、体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库区移民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库区移民工作,合力加快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平稳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移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加强库区乡(镇)、村领导班子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熟悉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优秀干部到重点库区乡镇任职;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村两委”一把手。同时选派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到重点库区村担任第一书记。要加强村级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治保、调解干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平安库区”创建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中心在“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筑牢维护库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加强机构建设。要充实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工作力量,落实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将“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库区乡镇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库区村(居)要指定一名村干部负责移民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库区移民干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关心库区移民干部的成长,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他们做好库区移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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