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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初探
 此文已经被 阅读1449次   发表日期:2010年3月17日

【三明市库区系统调研报告二等奖

 

      管理界有句名言:“管理无定式”。任何管理方法也许有特定的核心指导思想,但没有固定的模式,它不仅因管理对象不同,也因管理对象自身的转变而有差异。项目管理工作也永远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从这个意义上说,点滴改进、不断创新应是项目管理工作的恒久准则。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如何加强和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现状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从单纯项目管理角度上看,它与政府其他部门补助项目相类似;而从它的特殊性上看,它扶持的对象仅限于大中型水库所涉及的村和移民群众。项目实施得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将影响到库区社会的安定稳定。但由于新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刚刚开始实施,不可避免地会在基层库区干部中产生一些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在项目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

()前期工作不够到位。一是项目前期文件编制不规范。项目没有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前期工作文件;有的项目虽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但也是非专业对口的资质单位,设计成果满足不了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要求,甚至项目造价严重脱离实际。二是项目设计收费标准不统一。有的项目委托专业人员设计但设计费却高于有资质单位的收费标准。三是项目前期论证不科学。有的将实施条件不具备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造成年度计划下达后,一些项目无法实施,只能按项目变更程序重新报批,影响了当年项目实施进度。

(二)招标运作不够规范。一是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不严格。随意扩大超经营范围的施工企业参与竞标,有的直接让自然人参与竞标,中标后再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二是乡(镇)一级招标的局限性。由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评委专家库均在县级以上才设立,项目招投标工作在乡(镇)一级进行,乡(镇)招标评标委员会人员难以从县级储备的专家库中抽取,由乡(镇)自行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人员素质由于乡(镇)不同而差异,有的评委难以胜任资格审查和投标评标工作,个别评委对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导致出现不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参与竞标现象;甚至达不到三家施工企业参与竞标,也作为有效招标,公布了中标结果。三是流标现象较为严重。由于项目造价小,而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成本高、费用大,企业不愿意参与投标。四是乡(镇)一级招标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买标、串标、霸标现象难以控制,特别是个别村干部既当业主又参与投标,影响了移民群众对公开招标的信任度,导致信访问题,损坏了移民工作形象。

(三)合同内容不够完整。一是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中标价与合同价签订不一致;建设单位与某建筑公司的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同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某建筑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又与自然人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不一致;施工合同字迹内容涂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法人未签字或盖章;施工合同签订时,法人代表不是法人签字或盖章。二是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如没有注明含税工程造价,出现税款由村垫付现象;招标时直接让自然人参与竞标,中标后再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招标文件没有涉及到挂靠企业管理费问题,施工合同签订时又没明确,导致由村承担挂靠企业管理费现象。

(四)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是违规拨付项目资金。有的项目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将实行承包的项目资金拨付至村级账户,甚至出现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现象。二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滞留资金现象,影响了后扶项目的正常实施。三是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结算。有的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决算工作,影响了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五)管理要求不够统一。一是项目责任主体不清。个别村委会片面地认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县移民管理机构直接拨付,工程管理也应以县移民管理机构为主,不懂得村委会是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二是对项目管理要求不具体。村委会派出的管理人员没有履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巡视、旁站任务,参与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做好工程现场记录责任,到工程验收时仅凭口述,看不到相关内业资料。

(六)分级验收不够落实。尤其是村级验收流于形式。村级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没有按规定召集相关人员参与,验收报告或验收纪要内容简单,不能反映项目整体实施情况,有的没有形成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没有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导致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无据可查。

二、加强和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对策

在认真总结近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实施管理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在不改变项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群体”的前提下,按照省市移民局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阳光库区”建设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县移民局协调、监管和服务职能,对以水库移民后扶资金投资(10万元以上)为主的工程项目,试行“三统一、三规范”的管理办法,即:

(一)统一进行规划设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项目经科学论证筛选确定后,所有项目均委托有资质、专业对口的设计单位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对获批建设的项目,在项目所在村进行通告后,再由设计单位统一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标志牌统一列入工程造价。这样有利于规范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利于规范工程预算文件和有关定额,有利于节省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费用开支,从而减轻了建设单位项目前期费用负担。从尤溪县实行统一委托规划设计后,所有项目设计费均降低百分之三十以上。同时为项目验收时确保有专业人员参与提供了条件,进一步规范了项目验收,提高了项目验收质量。

(二)统一委托招标代理。为了节省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由县移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受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全县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入为主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各建设单位直接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共同协商招标代理有关事宜,确定标的。项目数量较多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在该乡镇统一时间进行招投标;项目数量较少的乡镇,集中到县级统一时间进行招投标。采取按项目的性质分类分时段招标,每次招标实行分标段招标,对工程造价较小的项目采取几个项目捆绑组成一个标段,对工程造价超过50万元的项目独立作为一个标段,以此来降低施工管理成本,吸引更多施工企业参与竞标,有效解决流标问题。所有招标项目都必须在县级有线电视台公告。这样既可以保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性,杜绝套取项目现象;又可以防止招标过程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消除移民群众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种种猜测,提高移民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同时招标代理费用按有关规定可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企业承担。由于建设单位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和施工图纸复制,因此在招标代理协议书中约定,标书销售款实行分成制,建设单位不需支付招标代理费用,还能得到部分标书销售款,进一步调动了村级参与统一招标的积极性。

(三)统一合同签订模式。由县移民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研讨,制作统一的合同格式,规范合同相关条款,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可避免因合同条款的疏忽不严密,影响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或导致工程投资突破,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项目招标后,由县移民局召集各建设单位,统一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四)规范资金拨付方式。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做到既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又有利于资金使用安全。由县移民管理机构根据承包合同(协议)的约定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至施工企业银行账户。项目前期费用、监理费、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费用等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将款项直接拨付至劳务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依照合同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留存在县移民局专户,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经质量复验合格后,由县移民局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项目投资结算总额超出该项目批准的补助资金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项目节余资金部分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由县移民局统筹安排使用。

(五)规范项目管理要求。县移民管理机构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进行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应选派两名以上移民代表参与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移民代表承担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巡视、旁站任务,参与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按照县移民局统一制作的《尤溪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日记》要求做好工程现场记录。对库区后期扶持资金投资1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库区综合监理,但房屋、桥涵、水坝、高边坡挡墙等技术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实行库区综合监理的项目,由福建省诚远库区移民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三明工程监理部负责监理,负责预拨工程进度款的计量确认工作,并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把关,凡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未及时整改的、施工队伍不服从监理人员监管或建设单位管理的,一律拒付项目补助资金。工程竣工后,参建各方分别出具质量检查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做出综合评价。同时要加强对由多部门补助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监管,防止项目补助资金超出工程实际投资时,建设单位从县移民局直接拨付至施工企业的资金套回现象发生。

(六)规范自查自验办法。对所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认真开展以“六查六看” 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验工作, “六查”具体是:查项目申报是否公示;项目批复后是否通告;项目是否委托设计、监理;项目实施是否公开招投标;项目管理是否有移民代表参与;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六看”具体是:看批准的项目是否属实;项目建设内容与提供的照片是否一致;项目的感观质量和检测数据是否与设计相符;项目参建各方是否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项目标志牌是否设立;项目实施后移民群众是否满意。总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参加验收,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同时要规范验收程序,工程项目由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与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初验同步进行、最终由省或市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

 

(作者系尤溪县移民开发局 余有军 陈绍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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