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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必要性的探讨
 此文已经被 阅读1102次   发表日期:2010年3月17日

【三明市库区系统调研报告一等奖 】

 

    摘要:用好用活国家后期扶持政策,选好后期扶持项目,充分发挥好移民参与扶持项目管理的作用,对于抓好移民生计工程和长远发展,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移民加快脱贫致富,促进库区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拟通过对移民代表参与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作用的必要性分析,着重从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入手,对提高移民代表素质、调动移民参与热情、让移民代表全程参与以及处理好移民代表和村干部、施工企业、监理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研究,进一步激发移民热情,把惠及移民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件),对于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库区遗留问题,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就我县而言,2006-2008年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以来,共组织实施了93个项目,涉及3个库区、8个乡(镇)29个村,受益移民达到7029人,极大地改善了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如何把党和政府对移民的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库区移民的“造福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通过我县后期扶持项目的论证、申报、实施、管理的实践,笔者认为,让移民代表参与后期扶持项目工作,对于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用好后扶资金、维护移民权利、化解矛盾纠纷、“阳光库区”建设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所讲的参与,不是所在村所有移民参与,而是指移民代表参与,包括移民代表参与项目实施方案讨论决策,也包括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的现场管理。
    一、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的必要性
    库区扶持项目直接关系到移民的切身利益,项目实施情况移民十分关注。由于近期后扶的项目绝大部分是农村道路拓宽、硬化,饮水工程项目,后扶项目分布各个村,交通不便,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低,管理不够规范,尤其是工程监理工作较薄弱。因此,移民代表的参与是解决因项目小、分散、监理力量不足最有效手段之一,移民代表的参与将有力促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化解在项目实施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有利于“阳光库区”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㈠移民代表参与有利于项目管理规范化。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是移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后期扶持项目确定后,要如何组织实施应由移民代表参与讨论决定。包括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式、招投标方式、现场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办法、移民代表产生办法和人数等。项目实施方案经过民主程序决定后,将大大减少项目实施决策失误,避免村干部“一言堂”说了算的做法。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后,有利于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运作,克服以往项目管理实施变更的随意性。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原程序讨论决定。要把移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项目管理好坏的唯一标准。
    ㈡移民代表的参与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征地、拆迁、农村的宗族观念、“风水”习俗、个人利益等矛盾时有发生。一旦矛盾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发生械斗,从而影响工程的实施。如果单靠乡、村干部做工作,移民不配合,移民代表不参与,是难于解决征地、拆迁、风俗习惯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从实践经验看,只要充分发挥移民代表的作用,调动移民参与的积极性,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群众的工作由群众自己来做,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如城东村生活污水、区内排水治理项目,因移民房前屋后乱搭乱建、乱堆放杂物、影响“风水”等问题,村委会多次发出通告,乡、村干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效不大,工程招标后,迟迟无法开工。针对这一情况,该村成立了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除了村干部外,推荐了一些德高望重的移民代表参加,工作小组分成宣传组和项目实施现场组,召开各种座谈会,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和建议,使移民感到项目的实施是我们自己的事,不是政府、村要求我们做的,移民代表参与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项目就得到顺利实施。
    ㈢移民代表的参与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后扶项目分散,交通不便,项目小,少则3-5万元,多则百万元,大部份在30万元左右。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大部分资质等级较低,而且相当一部分是施工人员挂靠施工企业,有的施工企业纯粹只收管理费,不派技术人员。这样就造成施工技术力量薄弱。同时,有的承包者缺乏职业道德,原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现场一旦管理不善,原材料验收跟不上,就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再加上有的村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豆腐渣”工程也时有发生,移民意见很大。因此,在施工现场选派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现场管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坑口村小白玉自然村公路拓宽硬化项目,因村主干非该自然村村民,有的移民担心村主干对项目实施管理不重视,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为了让移民放心,在项目实施时,由移民自己推荐3名代表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程的质量由移民代表负责把关,通过移民代表的精心组织,施工企业的积极配合,全体移民的支持,不但项目实施质量得到保证,移民满意,而且工期也缩短了20天(原计划3个月,实际只用70天)。
    ㈣移民代表的参与有利于弥补监理缺陷。由于后扶项目小、监理费低,工程施工监理不可能像具有一定规模项目那样实行规范的监理程序,监理工程师每天都在现场监理,各种检测仪器应有尽有。为了弥补监理力量薄弱问题,必须让移民代表参与。虽然移民代表没有监理证,但是通过基本施工常识的培训(如原材料检验、混凝土配合比、砂浆强度、安全保证措施等),就可以参与项目实施现场计量、质量、安全管理。有了移民代表的参与,监理人员只要在施工关键工序到场旁站,定期到工地检查,指导移民代表在施工管理中应加强和注意的问题就可以了。因此,移民代表的参与既代表了业主参与工程现场管理,又在一定程度上充当“监理”的角色,从而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从2006-2008年度大田县扶持项目验收情况来看,有无移民代表参与施工管理,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移民的满意度明显不同。
    ㈤移民代表的参与有利于“阳光库区”建设。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是移民监督权的直接体现。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到招投标、原材料把关、计量、质量、进度、安全、监理等每一个环节都有移民代表参与,使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下操作,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唯有村干部说了算的状况,防止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移民代表参与后,也可以消除移民对项目资金、质量等的疑义,由代表帮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信访等问题。据统计,信访多、移民意见大的村,绝大部分就是项目管理不公开,暗箱操作,工程质量不合格,村干部说了算造成的。实践证明,只要有移民参与项目管理,该村的信访就少,移民的意见就小。
    二、当前移民参与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㈠移民对参与项目管理认识不足。目前,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移民参与项目的管理,有些移民认为项目实施是移民部门和村级组织的事,与自身是否参与没有关系。特别是部分村主干认为没有必要让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尤其是现场管理。主要原因是误以为移民代表参与后,管理环节增多,协调难度加大,给项目实施管理制造麻烦,不但增加了项目管理成本,还加大了项目实施的难度。
    ㈡移民整体的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库区移民居住边远乡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农民务工人员增多,留守在家的基本是“4050”人员,对工程管理等相关知识严重匮乏,更无工程现场管理经验,难于参与项目管理。同时,移民推选出的部分代表责任心不强、缺乏原则性,存在“好人主义”思想,难于发挥移民代表应有的作用。
   ㈢移民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很多移民认为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是村干部的事,与已无关,若是积极参与,反遭村干部误解。也有的移民认为,项目建设有关的征地、拆迁等工作是得罪人的事,还有风俗习惯也难于协调,自己又无利可图,主观上不愿意参与。一些参与项目管理的移民,不但拿不到误工补贴,甚至还要垫付交通费、伙食费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积极性。
    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不够完善。现有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没有相关规定,移民代表如何参与管理、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也无章可循,对村干部项目管理缺乏有力的监督。
    三、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㈠必须把好移民代表素质关。移民代表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好坏。一是移民代表的推荐应通过民主程序产生。二是要把热心公益事业,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公正、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的移民推荐为移民代表,真正把想做事、会做事的移民推荐为移民代表。三是控制好移民代表的数量,移民代表可分为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的代表和现场管理的代表,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的代表一般控制在10名以内,现场管理小组的代表根据项目大小,一般控制在2-3名。四是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工作小组代表主要参与大的问题讨论,不参与现场管理;现场管理的代表主要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包括原材料把关、计量、质量、进度、安全等,要定期向工作小组报告项目实施情况。五是对移民代表进行基本业务培训。移民代表要掌握基本施工程序、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质量好坏判定等。
    ㈡必须调动移民参与项目管理的热情。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是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具体体现,是移民政策赋于移民的权利,移民参与热情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的好坏。一要向移民宣传后期扶持政策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让移民感觉到项目建设关系自身利益,参与项目管理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二要树立公益事业建设人人有责意识,项目建设关系到广大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要在思想上消除移民认为参与管理是与村干部唱对台戏的误区,做到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三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的误工补贴等问题。
    ㈢必须让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移民代表的参与有利于项目规范化运作。项目确定后,从项目前期工作的设计开始到验收全过程,移民代表要全程参与管理。一要抓好设计论证的参与关。项目委托专业人员或有资质设计单位完成初设后,为使方案更加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除了专业人员审查把关外,还要听取移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尽可能吸取移民代表的合理化意见。如大儒村自来水扶持项目,在水管是采用镀锌管还是采用PVC管上,主管道走向等方面意见不太统一,初设后召开了一次较大规模移民代表听证会,通过设计单位的技术分析,工程造价比较,权衡利弊等,最后代表形成了一致的意见,该项目实施较顺利。二要抓好项目实施方式参与关。项目经上级移民管理部门审批后,是村自己组织实施还是承包组织实施,必须由移民代表参与讨论确定,不能单方面由村干部决定,而要听取大多数移民代表的意见。三要抓好招投标的参与关。不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除了乡、村干部参加外,还应邀请移民代表参与,确保项目在阳光下操作,防止暗箱操作,消除以往有的移民总认为工程队是乡、村干部指定的误区。四要抓好项目实施参与关。项目实施后,要参与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确保按设计图纸和合同施工。五要抓好验收参与关。按照移民部门验收规范要求,在组织验收时请移民代表参加,尤其是在工程初验、自验工作中一定要请移民代表参加。
    ㈣必须处理好移民代表与村干部、施工企业、监理的关系。移民代表参与项目管理目的是落实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更好地把项目实施好,而不是找岔子、找钉子、与村干部唱“对台戏”。一要处理好与村干部的关系。不论是项目工作小组的移民代表还是现场管理的移民代表,必须认真履行授予的权限、职责,遇到问题要与村干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不能认为自己是移民代表而高高在上。二要处理好与施工企业的关系。现场管理的移民代表要敢于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计量,要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发现施工企业未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等要及时制止,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遇到施工企业要求业主协助解决问题时,要利用本地人优势尽力协调,不要认为这是施工企业的事,和业主无关。要尽力为施工企业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遇到问题不回避,不推萎,保持沟通渠道畅通。三要处理好与监理的关系。因后期扶持项目小,监理力量相对薄弱,监理人员无法跟班作业,移民代表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监理的角色。施工情况要定期向监理人员报告,在施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监理人员沟通协调,不能擅自主张,自以为是,没有把握的问题不能轻易决断。

 

(作者系大田县移民局局长吴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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