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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资源报:移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此文已经被 阅读642次   发表日期:2015年7月29日

全省库区避险解困首批试点工作侧记

    开展避险解困试点工作是中央为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特殊困难问题而出台的好政策,是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短板”问题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2014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批准,我省8个县(市、区)2219户8691个生产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农村移民,被列入全国避险解困试点进行重点帮扶。我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特困移民避险解困工作作为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洪捷序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并组织研究省级配套政策,促进了试点县党政领导亲自抓落实良好局面的形成。我省建立了会商制度,由省政府协调,省移民、发改、财政参加,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扎实推进,预计今年底前避险解困移民可以全部迁入新居。
    真正把避险解困工作办成移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2014年6月,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国家三部委批复,在做实做细前期工作后,我省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全力推进避险解困试点实施工作。截至2014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5716万元,其中“三通一平”累计完成投资2287万元,安置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888万元,配套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541万元。18个安置点,已完成“三通一平”的有9个,正在实施“三通一平”的有8个,正在进行征地的有1个;开始安置房建设的有7个,共完成安置房建设36502平方米。
    为了促进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实施,我省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2014年,出台《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年)》,把移民避险解困试点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优先列入全省搬迁重建计划,国土资源部门对避险解困移民地灾搬迁户建房按每户1万元补助、基础设施建设按每户0.5万元补助;省委农办对避险解困移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按每人0.3万元补助,百户以上规模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按每个点100万元给予“以奖代补”。在县级配套政策方面,对避险解困帮扶对象,旧宅拆除并复垦的,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结余资金中对拆迁户按每户不少于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旧宅基地确实无法复垦的,补助到户资金每户不少于1万元。据统计,我省8个试点县避险解困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的2倍多,达2.06亿元。
    截止2014年底,避险解困资金共到位1649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到位97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2893万元,移民自筹3816万元,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确保了避险解困项目的顺利推进。
    严格政策界线,做深做实方案
    我省把严格执行政策,作为做好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前提。严格控制帮扶范围,将居住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生存条件恶劣、不搬迁难以摆脱困境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列为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帮扶的重点对象。我省各试点县严格对照条件,把握标准,抓住重点,切实做到政策界限范围不突破。严格核准帮扶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试点县进一步对避险解困帮扶对象逐户逐人进行认真仔细复核,确保帮扶对象不错、不漏、不假。严格执行帮扶标准,为避免因攀比而诱发不稳定,对中央每人1.5万元的补助资金,在使用上实行差异化的补助方式:直补移民帮扶对象,统规自购房屋的,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补助到户;统规自建房屋的,按每人0.7万元的标准补助到户;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每人0.8万元的标准补助。登记到村核实到人的帮扶对象,每人7000元用于生产扶持和教育培训,每人8000元用于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避险解困试点方案是否做得深、细、实,是试点工作能否顺利实施、能否按时完成搬迁安置任务的基础。我省深化建设方案,根据帮扶对象意愿、经济实力和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安置住房户型设计;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集中安置点道路、饮水、供电、教育、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把安置点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各地根据不同建房方式实化投资概算,控制好每一个安置点建设投资规模:“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的,对土地调剂、房屋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进行逐项测算,确定切实可行的投资规模;“统规自购”的,测算房屋建设成本价格,房价应与造福工程或地灾搬迁安置工程同策同价。生产帮扶方面,把解决移民当前困难和促进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开发、技能培训等

来源: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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