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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2012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SM00509-3000-2013-01002    发布科室: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5-24    阅读数:329

省移民开发局:
  现将我市2012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2012年,我市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移民开发局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取得了库区稳定、经济发展、移民满意的阶段性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高度重视
  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和移民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三明市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省政府统一制定政策、设区市政府负总责、县级政府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到工作、责任、资金、稳定四落实。一是领导重视。我市十分重视移民扶助工作,做到扶助工作与其他库区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在扶助工作年度计划、资金分配、资金投向等都及时主动地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取得市政府领导对扶助工作的大力支持;二是人员、经费保证。市、县移民管理机构在扶助工作人员、经费安排上,各级政府都予以提供有力的保证,市、县移民开发局均配齐配强扶助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目前我市除3个县外,有9个县(市、区)的扶助工作由从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的人员兼任,在人员力量和业务技能上满足了扶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实施年度考评。我市专门制定了《三明市2012年度后期扶持、扶助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对全市12个县(市、区)的扶助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办法采取“看一个扶助项目档案,看一个扶助项目资金报账资料,看一个扶助项目现场”的做法,根据考评情况对取得全市前三名的县(市、区)移民局予以表彰鼓励,有力地推动了扶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得到上级肯定。今年,省局蔡伟局长、市政府邓本元市长、纪熙全副市长等领导到我局调研时库区工作时,对我市水库移民扶持、扶助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注重提速
  我市严格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关于深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扶助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率,让移民村群众尽早受益。
  (一)2010年全市扶助项目75个,截至12月15日,项目已全部实施,已验收项目73个,占项目总数的97%;已拨付资金915万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93%。
  (二)2011年全市扶助项目60个,截至12月15日,除4个项目正在实施外,56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占项目总数的93%,已验收项目53个,占项目总数的88%;已拨付资金613万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73%。
  (三)2012年全市扶助项目35个,11月中旬已会同市财政局完成了项目计划和预算的批复,目前35个扶助项目的前期文件也正在组织专家开展审查。
  三、科学管理
  (一)严格项目预审
  今年扶助资金下达后,各县(市、区)移民开发局根据各地库区实际,以改善库区民生为要务,认真上报扶助项目清单,经我局初步审查后于10月23日报省局预审,各县(市、区)移民局按省局预审意见,对部分扶助项目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严格了扶助政策界限。
  (二)专业编审前期文件
  凡列入年度计划的扶助项目,我市一律参照《三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由具资质的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应的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区)编报的扶助项目前期文件由我局委托市库区移民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市库区移民服务中心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各县(市、区)移民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项目前期文件进行修编,最后由市移民局对年度扶助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三)抓好项目实施
  在扶助项目实施中,各县(市、区)移民局均按规定落实了项目公示与通告,确保了项目落地与年度扶助计划相一致,并严格执行工程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和建设监理制;按规范设立了扶助项目标志牌,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按权限及时予以组织验收。
  (四)加强档案管理
  我市严格按照一个扶助项目一套档案的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市、区)移民局在扶助项目一开始实施即按项目流程,及时认真地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建档资料,凡在申请项目终验时,各县(市、区)移民局必须将项目档案资料收齐、归档完整,否则验收组不予签发验收鉴定书。扶助项目归档的材料主要有项目验收请示、初验情况报告、项目变更批复文件、项目前期批准件、项目招投(议)标书、项目施工合同、监理总结报告及附件、设计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报告、中介机构的工程造价审核意见或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承建单位的财务决算报告、项目公示材料、年度计划审批项目通告材料、项目实施情况照片等。
  (五)认真编制简报
  根据省局有关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简报制度,我市严格按照省局要求一季一报或适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专报任务。
  (六)及时下达扶助资金
  今年省财政厅、省移民局下达我市2012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543万元(其中省级统筹资金100万元),根据省、市扶助政策规定,我市于9月初一次性将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及时下拨扶助资金,加快了各县(市、区)移民局对年度扶助项
  (七)强化资金管理
  我市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拨付管理一律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账管理制度,在扶助项目竣工验收后各县(市、区)按规定进行了财务决算。我市自实施小型水库移民扶助政策以来,各县(市、区)移民局严格资金管理,截至目前没有出现有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扶助资金问题,各县(市、区)在扶助资金管理上自觉接受专项审计、稽察和资金检查,自觉落实资金管理整改意见。
  四、维护稳定
  (一)落实维稳责任制
  按照省、市创建“平安库区”的总体要求,2012年我市以市政府的名义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维护库区稳定责任书,这是我市第一次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库区维稳定责任书,从更高层面落实了维稳责任制。同时,我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对库区维稳理念不断深化,由库区维稳提升为库区创稳,将“平安库区”创建工作贯穿于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的全过程。
  (二)全面落实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制度和信访“路线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市、县移民局全部成立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室,充分发挥综治维稳“1+N”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三)市、县移民局努力创建“阳光库区”,全方位提高移民群众对扶助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认真召开“平安库区”稳定分析会
  今年7月31日---8月2日,我市在建宁、泰宁、将乐三个县召开了“平安库区”经验交流暨上半年稳定分析会,对上半年全市库区稳定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对下半年库区稳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会上市移民局黄正康局长就库区稳定提出了“思想认识要更加到位,源头预防要更加有效,排查调处要更加主动,诉求渠道要更加畅通,维稳机制要更加完善,创建载体要更加丰富,保障支撑要更加有力”,确保库区和谐稳定。
  (五)开展“平安库区”创建考评
  今年我局成立了四个“平安库区”创建考评小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平安库区”创建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全面总结创建经验,不断深化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推进库区和谐稳定。
  今年,由于维护库区稳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我市全年没有接到过因扶助政策实施引起的群众信访和人访,也没有因此而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事件,确保了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市库区总体保持稳定的良好势态。
  总之,我市2012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在组织领导、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维护库区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库区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市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局的部署,坚持库区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工作,为建设库区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三明市移民开发局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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