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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此文已经被 阅读3795次   发表日期:2009年12月16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政移〔2009〕85号

各县(市、区)移民开发局,本局各科(室、中心):
  为巩固和深化“平安库区”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三明”的战略部署和省移民开发局《关于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意见》(闽政移文〔2009〕67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库区实际,现就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这一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着力在民生保障、基层基础、载体创新、机制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负责、敢于问责,以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新成效,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确保我市库区民生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创建载体得到不断拓展、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努力把我市库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小康库区、稳定平安的和谐库区、公开公平的阳光库区、环境优美的生态库区。 
    具体目标:通过五年持续不懈的努力,力争使50%以上库区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水平;移民群众对“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我市“平安库区”创建工作持续走在全省移民管理系统和全市行业创建的前列;90%以上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上达到“平安库区先进单位”标准,30%以上进入当地“平安先进单位”行列;全市库区乡(镇)、村90%以上达到“平安库区乡镇”、“平安库区村”的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要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实现库区稳定和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解决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着力改善基础设施。要抓住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加大投入力度,抓好道路、饮水、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大对库区村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同时,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库周塌岸和移民安置点后边坡险情的治理,确保移民群众安居乐业。着力培育新型移民。要紧紧围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移民,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实施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为依托,按照省移民局下达的招生任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村移民进行职业教育,提高移民就业竞争能力,促进移民就业增收。着力开展帮扶解困工作。继续深化“温暖在库区”活动,着力帮助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突出困难,注意帮助移民贫困户扩大生产门路和就业增收渠道,力争每个移民贫困户有一个劳动力从事非农就业。
    (二)要在依法维权上下功夫。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是相一致的,两者互为前提、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必须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移民知情权。进一步深化“阳光库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移民政务公开,健全公示、通告等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着力解决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防止政策、规划和项目等不公开引发信访和矛盾纠纷。保障移民参与权。在移民安置阶段,要组织移民参与移民安置方式和安置点的选择和确定。在后期扶持阶段,要组织移民参与项目选择、实施和管理。保障移民表达权。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必须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必须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方式,切实尊重移民意愿。保障移民监督权。凡是与移民利益相关的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必须接受移民监督,移民对公示、通告事项提出异议的,或者通过信访形式举报的,当地移民管理机构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反馈,及时查处和纠正损害移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要在排查调处上下功夫。要本着“重在落实、重在解决”的思路,紧紧围绕“发现得了、排查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目标,做好移民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畅通渠道。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倾听移民呼声,畅通移民反映问题的渠道,教育引导移民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反映诉求,做好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完善网络。纵向形成市、县、乡(镇)、村四级调解网络;横向形成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妇联、共青团、属地单位参与的调解网络,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格局,各负其责地做好各项工作。抓好排查。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原则,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面上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上下功夫。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时期的排查工作,认真分析原因和特点,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调处措施,防止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进京到省移民非正常集体上访事件、大规模移民群体性事件。注重实效。协调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政治等手段,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尤其要迅速妥善地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努力做到移民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化解率达到95%以上,“小的矛盾纠纷不出村,一般的矛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的“三不出”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要在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平安库区”创建的难点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坚持重心下移,突出加强库区乡(镇)、村的创建工作,夯实思想、组织、物质、防控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落实创建力量。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乡镇综治、村治保会和调委会、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等作用,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库区乡镇、村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发动移民参与。以移民满意为“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动员移民群众参与“平安库区”创建,形成“平安库区”人人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抓好典型示范。以创建“平安库区乡镇”、“平安库区村”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市、县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平安库区乡(镇)”、“平安库区村”,以此带动基层创建实效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五)要在创新载体上下功夫。创新,是活力的源泉,载体,是工作的抓手。各县(市、区)要坚持在创新“平安库区”理念、内涵、特色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设计载体,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努力使“平安库区”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开展“双十”典型评选活动,通过发现、培育、宣传那些具有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典型模范,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移民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联防联创机制。积极协调综治、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通过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着力强化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效推进“平安库区”建设深入开展。
    (六)要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要突破思路和方法的局限,立足于长远,着眼于治本,建立健全维护库区稳定和谐的长效机制。建立库区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规划的编制审批,扶持项目实施或资金拨付使用,都要事前进行库区稳定风险评估,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和办法,有效化解稳定风险。完善预警防范机制。加强移民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强化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健全排查化解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面上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明确排查要求,完善排查方法,突出排查重点,及时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全力推进多元化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和水平。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到有信必办,有访必接,公开接访,主动下访、约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做到程序走足、手续完备,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和息访息诉率。开展“积案化解”和“带案下访”活动,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案结事了”。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库区稳定形势和社会舆情分析研判,关注网络相关信息及传播,预测把握趋势,研究对策方法,实现分析研判制度化、科学化,提高维稳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出现移民群体性事件,按照一般性、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移民群体性事件四个等级,及时准确判断,立即启动预案,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创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平安库区”创建与移民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从制度上、措施上保证移民工作与“平安库区”创建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要切实解决“平安库区”创建经费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要加强舆论宣传。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移民群众的参与率,营造有利于“平安库区”创建的良好氛围。要总结宣传“平安库区”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增强“平安库区”示范效应,培育“平安库区”文化,提升“平安库区”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打造“平安库区”新亮点。要把“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纳入当地综治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整合各方面资源,组织协调库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组织和移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库区”创建工作,实现“平安库区”创建与当地综治、信访、公安、司法、调解等机构、组织工作的有机衔接,形成创建合力。
    (三)要加强考评验收。要严格考评验收,每年进行一次,五年进行总评。库区乡镇负责库区村创建“平安库区”年度考评和“平安库区村”推荐。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库区乡镇创建“平安库区”年度考评和“平安库区乡镇”推荐。市局每年对县(市、区)移民开发局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择优向省局推荐 “平安库区先进单位”、“平安库区乡镇”、“平安库区村” 候选对象。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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